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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瑞典共同辦理化學物質控管訓練 精進我國化學品管理
2024-05-22
環境部於113年5月21日至23日辦理113年臺灣瑞典化學物質預防控管訓練─無毒家園建構及PFAS管理課程計畫,邀請瑞典化學署(Swedish Chemicals Agency, KEMI)三位資深官員及化學品管理專家來台交流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等議題,環境部彭啟明部長相當重視PFAS及化學品管理議題,特別蒞臨本次教育訓練致詞勉勵,期許此次交流可以促進我國與瑞典的化學品管理經驗交流,並汲取瑞典方PFAS管理經驗,精進我國PFAS管理策略。
環境部表示本次訓練內容包括無毒家園行動計畫(Action plan for a non-toxic everyday environment)、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管理、歐盟化學品登錄、評估、授權及限制規章(The regulation on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 Regulation)介紹、化學物質與混合物之分類、標示及包裝規章(The regulation on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of substances and mixtures, CLP Regulation)推動經驗及新危害分類介紹等跨部會議題,為「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系列活動。
環境部說明瑞典推動無毒家園計畫已有十年以上的經驗,屬於瑞典國家層級的行動計畫,致力於減少化學品對於人類和環境造成的危害風險,其核心概念為「人類在環境中創造或提取的物質,絕不得威脅人類健康或生物多樣性」;我國亦已逐步推動無毒家園計畫,期許透過這次的訓練與瑞典化學署專家直接溝通擷取推動經驗,結合我國國情持續推展我國無毒家園計畫。
環境部指出PFAS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定義共超過一萬化學物質,我國配合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下稱斯德哥爾摩公約)將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鋰鹽、全氟辛烷磺醯氟、全氟辛酸及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納入附件A消除清單,已公告其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並訂定運作管理規定;瑞典為歐盟提案全面管理PFAS法案五個提案國之一,對於PFAS物質管理具多年經驗,期許經由此次交流,強化我國PFAS管理制度。
環境部指出化學品標示為預防性管理的重要一環,通過妥善標示,有效降低化學品運作風險,此次邀請瑞典分享歐盟推動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經驗,進一步推動我國化學品管理接軌國際管理規定。
彭部長致詞並期許此次教育訓練可促進環境部與瑞典化學署的交流,逐步建立我國PFAS管理政策及無毒家園國家計畫,完備我國化學物質管理策略與制度,進而與世界各國共同推動全球化學品管理機制。
彭啟明部長致詞
部長與講師、學員合影_第一排左6彭啟明部長、左7謝燕儒署長、左5Cecilia+Westöö+女士、左4Helena+Casabona+女士、左3Daniel+Borg博士_
Tag:新聞來源: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